空调保养合同

空调维修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着精诚合作的精神,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乙方对甲方中央空调机组进行全年维修。
共同签署了该协议。
具体条件如下: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全年:(人民币合计),即年中日至年中日。
2、设备型号、数量、生产厂家:(见附表)修理厂(甲方):修理厂(乙方):3、双方承担责任:(1)乙方承担责任:1.季节变化乙方每年对甲方机组进行两次季节性维护,以保证甲方空调机组的正常使用;按时停机后完成供暖和空调转换及维护工作;2、开机保养:夏季使用前应检查空调的水电系统,通过检查和调整,确保夏季正常工作。
3、承担空调机组在使用中的预检和抢修工作。
4、负责室内风机回风过滤器和水系统的清洁、除尘,以及机组的维护和更换。
甲方负责更换零件的费用。
5、因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甲方空调无法正常使用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协助解决。
6、收到维修报告后。
甲、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
7、维护期间乙方将遵守甲方的管理安排。
因乙方操作不当给甲方或乙方本身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的责任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认真采纳技术人员的合理建议。
乙方技术人员协助空调机的维修和保养。
2、甲方向乙方支付空调维修费人民币元,一次性支付。
3、额外的技术改造和维护不属于维修范围,需另行收取费用。
(3)本协议的签署须以书面形式记录,支持令须一式两份并经双方签字方能生效。
(四)协议一旦生效,双方必须认真执行。
如果出现其他问题,双方必须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乙方各持有一股。
A部分:B部分:日期:日期:

空调维修保养协议(精编3篇)

空调维修保养协议(一)甲方:娄底市湘中电力物业公司乙方:娄底市娄星区东方电气设备维修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本合同约定空调维修问题,包括安装、维修和保养服务。
协议期限为3年,维护任务完成后付款。
维修服务标准按照各品牌空调维修手册执行。
甲方的责任包括为乙方提供工作舒适度并提供完整的空调技术信息。
乙方的责任包括提供专业的维修服务,接受监督,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发出维修订单,并在发生维修费用时提供配件价目表。
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空调维修保养协议(二)甲方:某指定公司乙方:××制冷工程部双方达成空调维修保养协议甲方对所有房间提供空调维修一年。
总费用为RMB(大写字母)元,包括清洁费、服务费、检查费、修理费和一些材料费。
压缩机损坏、安装拆机、停电以及协议外修理空调的费用不在协议范围内,须另行协商。
乙方承诺夏季前进行清洁维护,冬季进行检查,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缺陷,不损坏甲方财产,并保证现场卫生。
甲方的责任包括提供施工舒适度并按协议按时付款。
付款方式为协议生效后一周内预付、协议到期前一周内全额付清、一个月内争议费。
逾期付款需缴纳滞纳金。
协议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空调维修协议(三)甲方:某公司乙方:维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空调维修事宜达成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合同地点、总价、维护日期和付款方式。
维护要求包括员工遵守系统、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不损坏财产以及确保现场卫生。
保养质量要按照保养手册进行,每年上门检查四次,清洗室外机、室内机、电路检查、试压、氟利昂加注、过滤器清洗、蒸发器和排水管道布置、杀菌消毒等故障排除、更换损坏零件,调整控制器程序,清洁设备并提供折扣零件。
服务范围不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设备本身以外的供电系统、电气系统无法维护的设备、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设备损坏、设备改造、替代、置换和变化等乙方不承担火灾责任和灾难赔偿。
空调设备必须正常工作,否则需另行支付维修费。
甲、乙方的责任包括提供服务便利、完整的技术资料等。
维护服务包括设备故障快速响应、免费提供易损件以及优惠价格更换和维修非易损件。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将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